2019年3月28日,韩国发布活性药物成分注册管理办法。本条例对注册对象、注册资料的编制方法、提交数据的要求、豁免范围、注册处理标准等事项做出了规定。
根据《药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注册药品主要有以下几类:申请批准生产用作活性成分的新药、附件1中的物质及其盐和水合物、来自人类胎盘的药物、中药材及其混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