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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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Ⅰ级客车中的低地板(单层、双层、铰接)城市客车及低入口(单层、双层、铰接)城市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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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客车结构要求》页数:8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文件是中国对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客车的定义和结构要求。适用于Ⅰ级客车中的低地板(单层、双层、铰接)城市客车及低入口(单层、双层、铰接)城市客车。该标准是对2003年版本的修订,原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修订后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
8. | 相关文件: GB/T 19260-2003《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客车结构要求》 |
9. |
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6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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