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准药品
ICS:[{"uid":"11"}] HS:[{"uid":"30"}] |
5. |
通报标题:“准药品核准、通报和审核法规”修订提案页数:15 使用语言:韩国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如果混合了从未在“吸入产品”中使用过的添加剂,则指定该添加剂为须经安全和功效审核; •只允许获得单独核准(通报)的产品出口; •将目前作为其它法规一部分的准药品(牙科)防腐剂规定(类型、含量)合并到现在的法规中; •确定了提交产品安全和功效审核材料的范围,旨在通过与普通吸烟类似的吸入行为改善吸烟习惯。 |
7. | 目的和理由:为了平衡准药品的核准、通报和检查审核及加强安全管理 |
8. | 相关文件: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公告No.2015-66(2015年3月6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