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技术与标准局(KAT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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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17种须安全确认的儿童产品,如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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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17种须安全确认的儿童产品页数:6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依照儿童产品安全特别法案(2014年3月6日),工业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控制法实施细则中的儿童产品将受儿童产品安全特别法案管制。颁布儿童产品安全特别法案执行法令和实施细则。最新颁布的安全标准与旧法规相似。显著变化如下: 须安全确认的儿童产品(17项): •儿童纺织品:增加了皮革和皮毛材料氯化酚和六价铬化合物测试; •儿童保育品:删除了染色织物和镍排放规定。增加了地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规定; •运动防护设备(轮滑运动防护器和防撞头盔):从工业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控制法实施细则转换而来; •儿童滑板; •玩具; •儿童三轮车:增加了性能测试(翻倒测试、小支点强度); •儿童椅:反映ISO安全标准(ISO 9221),删除了测量要求(围栏和椅背); •幼儿自行车:反映ISO安全标准(ISO 8098); •儿童一次性尿布:分开了甲醛标准等级(小于36个月,大于36个月); •学校用品:扩大了适用范围,如手工工具和仪器。增加了包装要求; •婴儿学步车:反映欧盟安全标准(EN 1273),增加了翻倒测试,停止测试; •婴儿车:修改了重量适用范围; •儿童床:增加了作为儿童固定系统使用的摇篮; •儿童暖袋; •儿童推车; •儿童用运动休闲救生衣。 |
7. | 目的和理由:儿童产品安全特别法案第22条 |
8. | 相关文件: 韩国技术与标准局(KATS)公告No.2015-0036 |
9. |
拟批准日期:
2015年4月或之后 拟生效日期: 2015年4月或之后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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