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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KWT/243
2014-10-02
14-5530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科威特
2. 负责机构:科威特标准计量局(KUWSMD)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发酵豆酱
ICS:[{"uid":"67.060"}]      HS:[{"uid":"19"}]
5. 通报标题:

发酵豆酱



页数:9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在海湾标准GSO 2212“发酵豆酱”第9条(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

1. 该产品应当不违反在GSO 9“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和GSO 150-2“食品的有效期限”中提及的海湾标准的规定。食品有效期-第2部分:自愿性有效期;

2. 标签和解释声明应使用阿拉伯语,如使用其它语言则应在旁边附阿拉伯语。所有其它语言提供的信息应与阿拉伯语内容相同。

3. 下列各项应当在产品的标签上声明:

●   产品名称:该产品的名称应当为“发酵豆酱”。产品的名称可以包括该产品特有配料的名称。

●   “清真”声明:关于“清真”发酵豆酱的声明应当根据GSO 1931“清真食品-第1部分:通用要求”提及的标准。

●   非零售容器的标签:除了该产品的名称、批号、生产商、包装商或分销商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储存说明应当在容器上出现之外,非零售容器的信息应当在容器或在随附的文件中提供。

7. 目的和理由: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8. 相关文件: ● GSO2212“发酵豆酱”; ● CAC298R/2009“发酵豆酱。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后六个月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分发日期起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发酵豆酱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在海湾标准GSO 2212“发酵豆酱”第9条(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

1. 该产品应当不违反在GSO 9“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和GSO 150-2“食品的有效期限”中提及的海湾标准的规定。食品有效期-第2部分:自愿性有效期;

2. 标签和解释声明应使用阿拉伯语,如使用其它语言则应在旁边附阿拉伯语。所有其它语言提供的信息应与阿拉伯语内容相同。

3. 下列各项应当在产品的标签上声明:

●   产品名称:该产品的名称应当为“发酵豆酱”。产品的名称可以包括该产品特有配料的名称。

●   “清真”声明:关于“清真”发酵豆酱的声明应当根据GSO 1931“清真食品-第1部分:通用要求”提及的标准。

●   非零售容器的标签:除了该产品的名称、批号、生产商、包装商或分销商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储存说明应当在容器上出现之外,非零售容器的信息应当在容器或在随附的文件中提供。


通报原文:[{"filename":"KWT243.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41002/KWT24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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