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食品药品安全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准药品
ICS:[{"uid":"11.120"}] HS:[{"uid":"30"}] |
5. |
通报标题:“关于准药品审批、通告和审议的法规”修正提案页数:11页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重新分类口罩的类型如下(2种类型): 1-现有的“外科手术口罩”保持不变 2-分类“防尘”或“消毒”口罩为具有颗粒物过滤性能的“卫生口罩”。 ● 现有的没有颗粒物过滤性能的 “卫生口罩”从准药品范围列表中去除。 ● 将牙膏中氟含量上限从1,000ppm 修改成1,500ppm。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消费者和促进公众健康 |
8. | 相关文件: 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通告No. 2014-164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