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在欧亚经济联盟官方公报发布第2020/234/AD28号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0年9月22日第115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和阿塞拜疆的进口铝带(俄语:алюминиевая лента)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税率如下:南通恒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Nantong Hengjin Composite Material Co., Ltd.)及中国其他生产商为13.14%,阿塞拜疆涉案生产商为16.18%,决议发布后30日起生效。本案涉及税号7606119100、7606122009和7606129209项下的产品。
2019年5月7日,欧亚经济联盟发布第2019/165/AD28号公告,应欧亚经济联盟铝制品生产商、供应商和消费者联合会提交的申请,决定对原产自中国及阿塞拜疆的铝带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年7月2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0/223/AD2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阿塞拜疆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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