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经济事务部标准计量检验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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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车用儿童约束系统 (CCCN 9401.80.00.00-0)
ICS:[{"uid":"43."}] HS:[{"uid":"87"}] |
5. |
通报标题:根据《商品检验法案》的公告(1页,中文,可获得英译本)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宣布从2012年6月1日开始车用儿童约束系统须经强制性检验。标准计量检验局(BSMI)将采用与UN/ECE R44修订版2相一致的,经修订的CNS 11497‘车用儿童约束系统’(2010年6月7日颁布),按照新的测试和检验标准,代蘀现行的CNS 11497(2001年12月31日颁布)。标准计量检验局提议,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在进口或投放市场时,检验范围覆盖的车用儿童约束系统必须遵照CNS 11497。车用儿童约束系统的合格评定程序是产品认证的注册(RPC)计划。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12/07/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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