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意大利 |
2. | 负责机构:经济发展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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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汽车轮毂系统
ICS:[{"uid":"43."}] HS:[{"uid":"87"}] |
5. |
通报标题:关于“汽车轮毂系统”的部颁法令页数:14页 使用语言:意大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法令草案由十条和五个附件组成。 - 第1和第2条确定了其范围,并规定了在法令中使用的定义。 - 第3条规定了该系统的认可,并说明了获得认可的方法和执行程序。 - 第4至8条规定了涉及:该系统一般特性;其结构和标志;在车辆上安装并随后更新的日志;检查在该系统的生产工厂应用的产品符合性鉴定系统的要求。 - 第9条规定了确认由欧盟各成员国、土耳奇或欧洲经济区协议缔约方认可的系统的条件和方法。 - 第10条参照由道路交通总局发布的规定,规定了更新特殊车辆轮胎车辆日志的程序,对于这种轮胎已经发给生产商特殊许可,安装在认可程序中未提供的轮胎尺寸,并且规定了现行的规定应当适用于在采用此措施中的任何延误。 附件涉及以下模式: A.轮毂系统的认可; B.认可证明书; C.检查系统认可目的适合性的程序; D.车轮的标志; E.在车辆上安装该系统的声明。 |
7. | 目的和理由:该法令应当依照法令285/92(高速公路规则)第75.3-(a)采用。上述标准规定了基础设施和运输部长应当发布规定系统、部件和技术装置的国家认可特殊标准,以及其作为更换或补充车辆配件在汽车和摩托车轮胎上安装的适当程序的法令。 所述法令管理翻新轮胎和车辆制造商更换的轮胎,以及指定安装在汽车上更换原来的部件的任何其它部件(轮胎、固定螺母和螺栓)检定的技术管理程序的内容。 目前由于轮胎未由在共同体层面统一的特殊技术规范覆盖,所以必须采用这些标准。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2/03 拟生效日期: 2012/03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2/03/02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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