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6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冷轧钢板(lámina rolada en frío sin alear y aleada con boro)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自2020年6月20日起,维持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税65.99%~103.41%不变,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为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厚度大于等于0.5毫米小于3毫米、硼含量大于等于0.0008%、无论是否涂镀的合金或非合金冷轧钢板。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209.16.01、7209.17.01和7225.50.07。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15年6月19日,墨西哥对中国的冷轧钢板(TIGIE税号为7209.16.01和7209.17.01)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其中,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 & Steel Co., Ltd.)税率为65.99%,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Tangshan Iron and Steel Group Co., Ltd.)为82.08%,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Beijing Shougang Cold Rolling Co., Ltd.)、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Shougang Jingtang United Iron & Steel Co., Ltd.)及其他出口商均为103.41%。2016年7月11日,墨西哥对中国冷轧钢板作出反规避终裁,决定扩大涉案产品的范围,开始对硼含量大于等于0.0008%的冷轧钢板(TIGIE税号为7225.50.02和7225.50.03)征收反倾销税。2020年6月17日,墨西哥对中国涉案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20年11月18日,墨西哥取消涉案产品税号7225.50.02和7225.50.03,以税号7225.50.07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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