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Mobile Access Equipment and Subassemblies Thereof)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强制应诉企业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Dingli Machinery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17.78%,调整补贴幅度后保证金率为7.07%、临工集团济南重机有限公司(Lingong Group Jinan Heavy Machinery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275.06%,调整补贴幅度后保证金率为274.86%、获得单独税率的企业倾销幅度为56.55%,调整补贴幅度后保证金率为47.42%、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275.06%,调整补贴幅度后保证金率274.86%。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427.10.8030、8427.10.8070、8427.10.8095、8427.20.8020、8427.20.8090、8427.10.8010、8427.10.8020、8427.10.8090、8427.20.8000项下产品。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2年2月14日宣布本案终裁结果。
2021年3月19日,应美国移动接入设备制造商联盟(The Coalition of American Manufacturers of Mobile Access Equipment)于2021年2月26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21年4月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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