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林 |
2. |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酸辣芥末酱
ICS:[{"uid":"67."}] HS:[{"uid":"21"}] |
5. |
通报标题:酸辣芥末酱页数:6页 使用语言:阿拉伯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海湾标准(GSO)“酸辣芥末酱”第7条和第8条(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草案规定了下列各项: 1. 该产品应当包装在经得住运输、贮存和外理条件的,适当、无缺陷和密封的容器中。 2.在摄氏20度的温度下,包装物质的容量应当不低于包装含水量的90%。 草案同样还规定了标签要求,诸如: • 产品的名称和类型。 • 贮存条件。 • 容器的净重(国际单位) |
7. | 目的和理由: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