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拿马 |
2. | 负责机构:贸易和工业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 ], 2.10.1 [ ], 5.6.2 [X],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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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其他
ICS: HS: |
5. |
通报标题:第030-21号法律草案,制定了巴拿马共和国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系统,废除1997年7月15日第23号法律第二编,并颁布其他规定页数:17页 使用语言:西班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该通报的文本载列了关于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系统、国家质量委员会、质量基础设施总局、标准化和合格认证、技术法规、认证和计量的一般条款,以及关于制裁和补救措施、过渡条款和最终条款的杂项条款。 |
7. | 目的和理由:该通报的文本旨在建立和制定巴拿马共和国质量政策依据,以促进经济发展、商品和服务生产的质量以及研究和创新;提高生产能力;确保价值链的持续改进过程;促进国际贸易;促进遵守与合格评定有关的国际协定;以及保护合法的公共利益目标,造福巴拿马人民。 |
8. | 相关文件: 1997年7月15日第23号法律第二编。 2007年12月11日第52号法律和2006年7月6日第55号行政法令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贸易和工业部
标准和工业技术总局
Vía Ricardo J. Alfaro, Calle El Paical, Edificio Plaza Edison, 3er Piso
Panamá, Panama
电话:(+507) 560-0716/(+507) 560-0600,分机:5965
电子邮箱:mtroescht@mici.gob.pa
网址:www.mici.gob.pa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PAN/23_1424_00_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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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通报的文本载列了关于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系统、国家质量委员会、质量基础设施总局、标准化和合格认证、技术法规、认证和计量的一般条款,以及关于制裁和补救措施、过渡条款和最终条款的杂项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