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环境部和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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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有毒物质
ICS:[{"uid":"13.020"}] HS:[{"uid":"29"}] |
5. |
通报标题:在加拿大环境保护法1999的附录1中增加有毒物质的法令提案页数:第1278 – 12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动议的目的是提议在加拿大环境保护法1999(CEPA 1999)附录1的有毒物质目录中增加以下两种有毒物质: —四氯苯(TeCBs) —五氯苯(QCB) 基于现有数据,四氯苯和五氯苯进入环境达到一定的数量或浓度或在某些条件下对环境或其生物多样性具有或可能具有即期的或长期的有害影响,如CEPA 1999第64(a)段所作的定义,被认为是“有毒的”。因此,建议将四氯苯和五氯苯增加进加拿大环境保护法1999(CEPA 1999)附录1的有毒物质目录中。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未陈述 拟生效日期: 未陈述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4/06/23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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