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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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儿童珠宝饰品
ICS:[{"uid":"39.060"},{"uid":"97.190"}] HS:[{"uid":"71"}] |
5. |
通报标题:儿童珠宝饰品法规建议案,及修改危险产品法案进度表I(儿童珠宝饰品)的建议令页数:第3661-3672页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法规建议的目的是促进加拿大人,特别是儿童在使用儿童珠宝饰品时的健康与安全保护。该建议通过建议在《危险品法案》(HPA)进度表I第II部分中制定新法规来实现。该部分将规定下列产品在加拿大的广告宣传、销售或进口违法: - 铅含量超过600 mg/kg或浸出和渗出铅超过90 mg/kg的儿童珠宝饰品。 |
7. | 目的和理由:人类健康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未陈述 拟生效日期: 未陈述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4/02/0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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