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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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ICS:[] HS:[] |
5. |
通报标题:预包装特殊膳食食品标签通则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以下 2003 年 11 月 22 日 的信息根据 中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对G/TBT/N/CHN/34通报的勘误 评议截止日期自2003年3月15日延长至2003年3月25日。 __________ 第6项:通报G/TBT/N/CHN/34的内容应为:……“强制标示内容包括……3.……(香港、澳门、中国台北除外),如不符合《预包装特殊膳食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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