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环境部和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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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有毒物质
ICS:[{"uid":"13.020"}] HS:[{"uid":"29"}] |
5. |
通报标题:此建议令的目的是将一些有毒物质加到1999加拿大环境保护法的表1上页数:3400-3404页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动议的目的是,建议将甲氧基乙醇和2-丁氧基乙醇加到1999加到舀大环境保护法令(CEPA 1999)表1的有毒物质清单上。所进行的科学评定表明,这些物质正以某种数量或浓度或者按着在加拿大对人的生命或健康构成或可构成危险的状况进入环境。所以,建议将这些物质加到CEPA 1999表1的有毒物质清单上。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的健康和环境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未声明 拟生效日期: 未声明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3/12/24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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