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西 |
2. | 负责机构:国家计量、标准化与工业质量协会- INMETRO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铁路固定设备;机械信号装置,安全(HS 84 23.89); 自动轨道衡
ICS:[{"uid":"17.060"},{"uid":"17.100"}] HS:[{"uid":"8423.89"}] |
5. |
通报标题:2003年9月18日由国家计量、标准化与工业质量协会发布的,关于自动轨道衡的强制性合格评定程序的第157号部颁法令草案。页数:1页 使用语言:葡萄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技术法规制定了在巴西市场销售的,无论是国产的还是进口的自动轨道衡的强制性合格评定程序。 该技术法规同时也规定了上述自动轨道衡必须明确显示遵照标准:OIML R 106-1 (1997) |
7. | 目的和理由:管理用于商业目的的重量(装载)度量程序。自动轨道衡是适于专用、自动(称量)、登记的衡器。此种自动轨道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3/09/18 拟生效日期: 未陈述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3/10/18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