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
2. | 负责机构: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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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加工食品——“运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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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P236 -运动食品审议 – 评定报告草案 (DAR)页数:147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提案(P236)的评估报告草案建议修改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法典)。 目前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运动食品由法典中的标准2.9.4 –配方补充型运动食品管理。在新西兰,运动食品还可以根据新西兰饮食补充法规1985 (NZDSR)管理。根据澳新——塔斯曼双边认可协议(TTMRA),此类食品中的许多物品也适用于澳大利亚。在制定法典第2卷过程中,在没有全面审议关于运动食品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法规的情况下,将食品标准法典(第1卷)的第1卷的标准R10被作为标准2.9.4转入了第2卷。 很少有管理运动食品的国际法规,并且建议修改的标准2.9.4将提供与NZDSR和其他国家标准更多的一致性。该建议成份许可和标签要求及许可,一般而言,将比现行的标准2.9.4.宽松。 与一般食品供应比较而言,运动食品工业相对较小,而且,与世界规模比较而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市场也相对较小。 |
7. | 目的和理由:建议检查成份和信息,(以满足)如下目标要求:1. 通过保证这些产品,按制造商之意图,被运动者消费时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建议参与政府于2003年末。生效依据政府批准 拟生效日期: 依据政府批准,可能2003年末或2004年初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3/06/1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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