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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新增第十四批5项REACH高关注度物质(SVHC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5-12-30    阅读:58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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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尔辛基 2015年12月17日消息: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已经正式新增5项物质至SVHC(高关注度物质)清单,即硝基苯、UV-327、UV-350、1,3-丙烷磺内酯和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氨盐,REACH法规授权候选清单(即SVHC清单)增至168种物质。
        该5项物质于2015年8月底公布提案,并开始寻求公众意见,公众咨询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
        本次新增的5项SVHC物质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物质名称

EC

CAS

提议国

提议原因

常见用途

1

硝基苯

202-716-0

98-95-3

奥地利

生殖毒性

生产其他物质

2

UV-327

223-383-8

3864-99-1

德国

vPvB

涂层、塑料、橡胶和化妆品的紫外线防护

3

UV-350

253-037-1

36437-37-3

德国

vPvB

涂层、塑料、橡胶和化妆品的紫外线防护

4

1,3-丙烷磺内酯

214-317-9

1120-71-4

ECHA

致癌

锂离子电池的电解液

5

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氨盐

206-801-3

375-95-1
21049-39-8
4149-60-4

瑞典

生殖毒性PBT

含氟聚合物的生产助剂/润滑油添加剂/灭火器表面活性剂/清洁剂/纺织品防污整理剂/抛光表面活性剂/液晶显示面板防水剂

        此前瑞典提出的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CAS:84-61-7)和1,6-己二醇二丙烯酸酯(CAS:13048-33-4)则最终没能进入SVHC清单。
        根据REACH法规,若产品中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同时年出口量小于1 吨,必须向下游进口商进行告知和相关信息传递,同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说明;若产品含有 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同时年出口量大于1 吨,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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