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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议员批准安全化妆品新规

信息来源:欧盟官方网     发布日期:2009-03-27    阅读:145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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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3月21日,据欧盟官方网消息,欧洲议会在一读表决时,以633比29票通过了一项最新的化妆品欧盟立法,旨在消除法律上的不确定因素和不一致,确保投放欧盟市场的化妆品的安全性。新规对原有化妆品指令进行修改,特别是涉及化妆品声明及化妆品内纳米材料的安全性方面。
        欧洲议会议员同意委员会提出的简化欧盟法律,用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的单一指令替代27国施行旧化妆品指令的不同国家立法。他们还支持新规的基本目标:通过加强制造商的责任及减少市场控制的繁琐手续而确保未来化妆产品的高度安全。但现有化妆品指令2004年起禁止成品化妆品动物试验的条款和2009/2013逐步淘汰化妆品成分动物试验将不受新规影响。
         1.纳米材料:标签、定义和安全评估
        新规定对纳米材料产品提出了一种安全评估程序,这可能禁止对人类健康产生危害的某一种物质。此外,由于欧洲议会成员的努力,化妆品成分中所含纳米材料必须在产品包装的成分清单中提及,而纳米材料的定义是指一个或多个外部空间或内部结构尺度介于1纳米~100纳米的不溶或持续的人造材料。
         2.产品声明:使用的共同标准
        新规提及的化妆品使用声明(如功效声明)方面将致力于确保只有真正的产品功效才可以在广告和标签中提及。委员会被要求对上述声明制定一项行动计划和通过共同使用的标准。
         3.致癌物质、致突变物或生殖毒性(CMR)的物质的分类
        新规规定了严格在化妆品制造中使用CMR物质。这些物质的使用是禁止的除非在严格控制条件下的某些特殊情况。
         4.生效日期
        新规将于官方公报公布后的20天生效,并与42个月后实施,但排除某些需要在早期执行的CMR物质和纳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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