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31日,韩国经实联(经济实际联合)消费者定义中心称,以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为对象所提出的请求公开转基因食品进口现况的诉讼中胜诉。
过去的3年里韩国KFDA以GMO进口现况是各企业的营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相关情报。KFDA认为公开GMO进口情况不仅会威胁企业的营业地位,还会影响企业形象等无形价值和未来的营业利益,一直坚持不公开的立场。
今年3月,该消费者定义中心向汉城行政法院提出诉讼,要求韩国KFDA公开各企业进口GMO现况。该中心称多个企业的GMO进口现况有公开过的实例,公开相关情报不会损害企业利益。还称有些企业进口GMO农产品,私自生产食用油等实例证明,相关情报不应该成为企业的秘密。
消费者定义中心称,根据法院的判决只要从KFDA入手各企业GMO进口现况,马上公开给消费者,还持续展开改善现行GMO标识制度相关立法活动。
该消费者定义中心要求实行只要使用GMO原材料,无条件要求标识的“GMO完全标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