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3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食安输发第0823002号通知:
为了应对在美国发生的有关中国产食品的安全性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了强化出口食品的检查,并且粘贴检验检验标签等措施。在检疫所的监视指导中,目前请如下述进行处理。
此外,对于中国产食品的进口者,请继续确认该食品在中国不是违法生产加工出口的,并确认其原材料、生产(加工)方法、检查数据是否适合我国的食品卫生法。
1 为了验证中国政府措施的有效性,对于违反事例,请进口者报告出口企业有无登记、出 口检查的结果,是否贴有检验检疫标签等。
2 对于停止出口的企业,请继续保留该企业所有食品的进口手续。
3 不管所贴检验检疫的标签,请如以往实行命令检查、监控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