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5日,欧盟发布(EU)2015/1494号法规,对REACH法规附件XVII第5条苯条款进行修订。法规的主要内容如下:
(1)REACH法规附件XVII第5条第3段规定:如果苯作为物质,或者作为其他物质的成分,或在混合物中的质量分数大于或等于0.1%,那么苯不得投放市场或使用;
(2)由于地质的特殊性,某些开采出的天然气中苯的质量分数超过0.1% ;
(3)现有将天然气中苯的质量分数降到0.1%以下的科学技术将总体花费10亿欧元,每年的花费在6千万欧元;
(4)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的风险评估委员会(RAC)认为,天然气中的苯质量分数削减至小于0.1%所花费的成本过高,不符合经济效益;并且天然气中的苯含量在体积分数低于0.1%的情况下,并不会危害消费者的健康,没有必要进行风险管控;
(5)根据(EU)2015/1494号法规,REACH法规附件XVII第5条第4段新增(c)项:(c)投放市场供消费者使用的苯的体积分数低于0.1%的天然气;
(6)此次修订措施与REACH法规的第133条款相一致。
REACH法规附件XVII第5条苯条款的全部内容显示如下:
物质名称 | 受限内容 |
5.苯 | 1. 不可用于玩具或玩具部件,在玩具或玩具部件中游离态苯的质量分数不得大于5 mg/kg(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