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通报与召回TBT通报
字体:
0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USA/904/Add.2
2016-05-12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2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3. 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ICS:      HS:
5. 通报标题:

推定属于经《家庭吸烟预防和烟草控制法案》修订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的烟草制品;关于烟草制品销售和分销,并且要求烟草制品警告声明的法规;规则提案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以下  2016 年 05 月 12 日 的信息根据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视为属于经家庭吸烟预防与烟草控制法案修订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的烟草产品;限制烟草产品销售和分销及要求烟草制品警告声明

标题:视为属于经家庭吸烟预防与烟草控制法案修订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的烟草产品;限制烟草产品销售和分销及要求烟草制品警告声明
部门:卫生及公共服务部(HHS)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措施:最终法规
摘要: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现颁布视为属于经家庭吸烟预防与烟草控制法案(烟草控制法案)修订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法案)的符合“烟草产品”法定定义产品(最新视为烟草产品的附属品除外)的最终法规。烟草控制法案规定了FDA管理卷烟、烟叶、自卷烟、无烟烟及其它被FDA根据规则视为属于法案的烟草产品的权力。就本最终法规,FDA将FD&C法案中的“烟草产品”管理权扩大到所有符合FD&C法案“烟草产品”法定定义的其它产品类别,最新视为烟草产品的附属品除外。本最终法规禁止向18岁以下人员销售“管辖的烟草产品”,要求在卷烟、自卷烟及其它管辖烟草产品包装上和广告中显示健康警告。FDA采取本措施以减少烟草产品引起的死亡和疾病。为符合烟草产品法案,我们考虑扩大烟草产品管理权及本法规规定的各种要求和禁止规定。
日期:本法规2016年8月8日生效。参见本文件关于某些规定执行日期的第IV节。
网址: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TBT/USA/16_1897_00_e.pdf
7. 目的和理由: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2
推定属于经《家庭吸烟预防和烟草控制法案》修订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的烟草制品;关于烟草制品销售和分销,并且要求烟草制品警告声明的法规;规则提案
以下  2016 年 05 月 12 日 的信息根据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视为属于经家庭吸烟预防与烟草控制法案修订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的烟草产品;限制烟草产品销售和分销及要求烟草制品警告声明

标题:视为属于经家庭吸烟预防与烟草控制法案修订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的烟草产品;限制烟草产品销售和分销及要求烟草制品警告声明
部门:卫生及公共服务部(HHS)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措施:最终法规
摘要: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现颁布视为属于经家庭吸烟预防与烟草控制法案(烟草控制法案)修订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法案)的符合“烟草产品”法定定义产品(最新视为烟草产品的附属品除外)的最终法规。烟草控制法案规定了FDA管理卷烟、烟叶、自卷烟、无烟烟及其它被FDA根据规则视为属于法案的烟草产品的权力。就本最终法规,FDA将FD&C法案中的“烟草产品”管理权扩大到所有符合FD&C法案“烟草产品”法定定义的其它产品类别,最新视为烟草产品的附属品除外。本最终法规禁止向18岁以下人员销售“管辖的烟草产品”,要求在卷烟、自卷烟及其它管辖烟草产品包装上和广告中显示健康警告。FDA采取本措施以减少烟草产品引起的死亡和疾病。为符合烟草产品法案,我们考虑扩大烟草产品管理权及本法规规定的各种要求和禁止规定。
日期:本法规2016年8月8日生效。参见本文件关于某些规定执行日期的第IV节。
网址: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TBT/USA/16_1897_00_e.pdf

通报原文:[{"filename":"USA904Add.2.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60512/USA904Add.2.doc"}]

附件:

我要评议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
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