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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BRA/588
2014-04-16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巴西
2. 负责机构:巴西卫生监督局– ANVISA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被分类为医疗设备的牙齿漂白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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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报标题:

决议草案No.14,2014年4月11日,牙齿漂白剂控制



页数:3页    使用语言:葡萄牙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决议草案规定了被分类为医疗设备的牙齿漂白剂包装和标签标准。依照本技术法规草案,包含过氧化氢和过氧化碳二胺(单独或组合)浓度高于3%的牙齿漂白使用的医疗设备的分销,须有牙科处方。包含此类物质的牙齿漂白剂的包装和标签应包含红色粗体文字:“根据牙科处方销售”。说明书应包含大号粗体文字:“根据牙科处方销售”。允许直接向提供牙科服务的牙科医生和法定人员销售产品。
7.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8. 相关文件: (1)2014年4月4日巴西官方公报第1部分,2014年4月1日决议草案No.14,巴西卫生监督局– ANVISA颁布;(2)不适用;(3)巴西官方公报;(4)不适用。
9. 拟批准日期: 评议期结束后决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之日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4/06/09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决议草案No.14,2014年4月11日,牙齿漂白剂控制
本决议草案规定了被分类为医疗设备的牙齿漂白剂包装和标签标准。依照本技术法规草案,包含过氧化氢和过氧化碳二胺(单独或组合)浓度高于3%的牙齿漂白使用的医疗设备的分销,须有牙科处方。包含此类物质的牙齿漂白剂的包装和标签应包含红色粗体文字:“根据牙科处方销售”。说明书应包含大号粗体文字:“根据牙科处方销售”。允许直接向提供牙科服务的牙科医生和法定人员销售产品。

通报原文:[{"filename":"G_TBT_N_BRA_588En.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40416/G_TBT_N_BRA_588En.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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