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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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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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含有等于或超过0.08毫克咪唑啉类的产品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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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12 年 12 月 12 日 的信息根据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防儿童开启包装:含有等于或超过0.08毫克咪唑啉类的产品 标题:防儿童开启包装:含有等于或超过0.08毫克咪唑啉类的产品机构: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 作用:最终规则 摘要: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委员会,或我们)发布一项规则,要求所有单独包装的,含有等于或超过0.08毫克咪唑啉类(包括四氢萘咪唑啉、萘甲唑啉、羟甲唑啉,以及丁苄唑啉的一类药品)的非处方或处方产品,须有防儿童开启(CR)包装。咪唑啉是一类指示用于鼻塞和/或眼部刺激血管收缩的家庭常用药品。含有咪唑啉类的产品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诸如使用这些药品治疗或偶然摄取这些药品的儿童的中枢神经系统(CNS)抑郁症、心律降低,以及通气量减少。基于科学数据,委员会已经确定在单一包装中由于其包装的原因,可得到0.08毫克或以上的咪唑啉类,因此要求须有特殊的包装,以防5岁以下的儿童由于操作、使用,或摄取此类物质而造成严重的个人伤害或疾病。委员会根据《1970年的毒物预防包装法案》(PPPA)采取此项行动,并且投票在联邦纪事上公布此通告。 日期:生效日期:本规则于2013年12月10日生效。适用性:本规则适用于在该日期或之后的产品包装。链接: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2-12-10/html/2012-29203.htm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2-12-10/pdf/2012-29203.pdf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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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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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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