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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1351/Add.1
2022-01-06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2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中国
2. 负责机构:
3. 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ICS:      HS:
5. 通报标题: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通报稿)》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以下  2022 年 01 月 05 日 的信息根据 中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通报稿)》

 

补遗随附理由:

【】 评论期限更改-日期:

【】 通报措施通过-日期:

X 通报措施发布-日期: 2020429

X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 202111

X 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1获取: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005/t20200507_777913.html

【】 通报措施撤销-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相关标志:

【】 通报措施内容或范围更改,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新的评论截止日期(如适用):

X 解释性指南发布,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011/t20201119_808843.html

【】 其他: 

 说明:新化学物质的生产者或者进口者,应当在生产前或者进口前取得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或者简易登记证或者办理新化学物质备案。未取得登记证或者未办理备案的新化学物质,禁止用于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1] 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7. 目的和理由: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2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通报稿)》
以下  2022 年 01 月 05 日 的信息根据 中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通报稿)》

 

补遗随附理由:

【】 评论期限更改-日期:

【】 通报措施通过-日期:

X 通报措施发布-日期: 2020429

X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 202111

X 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1获取: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005/t20200507_777913.html

【】 通报措施撤销-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相关标志:

【】 通报措施内容或范围更改,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新的评论截止日期(如适用):

X 解释性指南发布,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011/t20201119_808843.html

【】 其他: 

 说明:新化学物质的生产者或者进口者,应当在生产前或者进口前取得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或者简易登记证或者办理新化学物质备案。未取得登记证或者未办理备案的新化学物质,禁止用于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1] 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通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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