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智利 |
2. | 负责机构: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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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炼乳、美食和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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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关于修订卫生部关于炼乳、美食和巧克力的食品卫生条例的提案。页数:5;1 使用语言:西班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更新和协调炼乳、美食和巧克力的法规,使之符合国际法规。需要能够在这些产品中产生重新配比的替代品,并通过允许使用其他甜味成分来降低含糖量的情况。可以接受的是,非营养人工甜味剂可以用于炼乳和美食。在巧克力方面,根据处理这一问题的不同法规标准进行排序,例如:准则66-2008调味品使用指南、法规标准86-1981可可脂标准、法规标准87-1981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标准,法规标准105-1981可可粉(可可)和可可糖混合物标准,法规标准141-1983,可可酱(可可液/巧克力)和可可蛋糕标准,法规标准192-1995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 |
7. | 目的和理由:更新炼乳、美味佳肴和巧克力的条例,使其与国际条例相一致。消费者信息,标签;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
8. | 相关文件: 食品卫生条例(RSA)第977/1996号最高法令。 |
9.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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