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贸易与工业部产品标准司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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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清真食品
ICS:[{"uid":"67.020"}] HS:[{"uid":"16"},{"uid":"17"},{"uid":"18"},{"uid":"19"},{"uid":"20"},{"uid":"21"},{"uid":"22"}] |
5. |
通报标题:菲律宾国家标准草案(DPNS) 2067:2007 – 清真食品 – 生产、配制、加工和储存 – 一般指导。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通报为食品厂制定了配制和加工清真食品(包括营养添加剂)的实用指南,并将之作为菲律宾食品生产及食品贸易的基本要求。该标准应当与可接受的食品安全制度一同使用,诸如HACCP 及其先决条件。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保护和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该法令应当于一般通报之官方公报中发表后15天生效。 拟生效日期: 该法令应当于一般通报之官方公报中发表后15天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8/02/28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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