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墨西哥 |
2. | 负责机构:联邦电信研究院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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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草案初稿的主要目标是:(i)为标记或标签增加易于识别的图形元素;(ii)制定关于类型批准证书持有者、关联公司、子公司和进口商使用印章的强制性规范和规定,作为2021年12月29日《联邦官方公报》上发布的《电信或广播产品、设备、装置或仪器类型批准指南》第九章中所述标记或标签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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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在电信或广播产品、设备、装置或仪器类型批准上使用联邦电信研究院(IFT)印章指南》草案初稿页数:6页 使用语言:西班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目标 联邦电信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已认识到使其制定新法规过程更加透明的重要性和意义,将接受对《在电信或广播产品、设备、装置或仪器类型批准上使用联邦电信研究院(IFT)印章指南》草案初稿(以下简称“草案初稿”)感兴趣的自然人或法人的评论、意见和建议;该草案初稿根据《联邦电信和广播法案》第7、15、289和290条、《联邦电信研究院组织法》第23条以及《联邦电信研究院公众咨询和监管影响评估指南》第1、3(II)、5、7、8、9和10条提出。 该草案初稿的主要目标是:(i)为标记或标签增加易于识别的图形元素;(ii)制定关于类型批准证书持有者、关联公司、子公司和进口商使用印章的强制性规范和规定,作为2021年12月29日《联邦官方公报》上发布的《电信或广播产品、设备、装置或仪器类型批准指南》第九章中所述标记或标签的一部分。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 |
8. | 相关文件: 联邦电信局全体会议据以发布电信或广播产品、设备、装置或仪器认证准则的协议。 (2021年12月29日在《联邦官方公报》上发布,可通过下列链接获取:https://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639645&fecha=29/12/2021#gsc.tab=0)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ttps://www.ift.org.mx/industria/consultas-publicas/lineamientos-para-el-uso-del-logotipo-institucional-en-equipos-de-telecomunicaciones-y-radiodifusion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MEX/23_13784_00_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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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联邦电信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已认识到使其制定新法规过程更加透明的重要性和意义,将接受对《在电信或广播产品、设备、装置或仪器类型批准上使用联邦电信研究院(IFT)印章指南》草案初稿(以下简称“草案初稿”)感兴趣的自然人或法人的评论、意见和建议;该草案初稿根据《联邦电信和广播法案》第7、15、289和290条、《联邦电信研究院组织法》第23条以及《联邦电信研究院公众咨询和监管影响评估指南》第1、3(II)、5、7、8、9和10条提出。
该草案初稿的主要目标是:(i)为标记或标签增加易于识别的图形元素;(ii)制定关于类型批准证书持有者、关联公司、子公司和进口商使用印章的强制性规范和规定,作为2021年12月29日《联邦官方公报》上发布的《电信或广播产品、设备、装置或仪器类型批准指南》第九章中所述标记或标签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