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
2. | 负责机构:工业部,农业和化学工业总司。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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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白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混合硅酸盐水泥;砌筑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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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工业部关于印尼强制性国家标准:水泥的法令草案(4页);SNI 15-0129-2004:白水泥,SNI 15-0302-2004:火山灰硅酸盐水泥,SNI 15-2049-2004:硅酸盐水泥,SNI 15-3500-2004:混合硅酸盐水泥,SNI 15-3758-2004: 砌筑水泥,SNI 15-7064-2004:复合硅酸盐水泥。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法令草案规定所有在印尼生产或进口、在印尼分销和上市的水泥必须符合SNI要求。因此生产商和/或进口商应具备使用SNI标志的产品证书并应符合SNI要求。 有关SNI标志的产品证书应由印尼国家认可机构即KAN认可的产品认证机构颁发,通过: a. 测试水泥产品质量是否符合SNI要求; b. 审核QMS SNI 19-9001-2001/ISO 9001-2000及其修订的实施情况; c. 定期测试产品质量的符合性和审核质量管理体系(QMS)。 质量管理体系(QMS)的测试和审核可转包给由KAN认可或与KAN签署了相互认可协议 (MRA)的认可机构认可的印尼境内的检测实验室和QMS认证机构。 工业部农业和化学工业总司是负责执行本法令的机构并且提供法令的技术指导,包括产品认证程序和SNI标志。 国内生产和进口、在国内市场分销的水泥应符合这6个水泥SNI要求。这些标准规定了范围、术语和定义、类型、质量要求、取样、检测方法、验收、包装和标志要求(这些标准是印尼语)。 |
7. | 目的和理由:1. 保护消费者。 2. 确保水泥产品质量符合SNI要求。 3. 确立公平贸易竞争。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通报之后2个月。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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