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7日,国家认监委印发《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指定决定的公告》(2024年第12号)(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精神,我中心新增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电子坐便器、照明电器三类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资质,主要包含:CNCA-C07-01:电子坐便器、CNCA-C24-01:商用燃气燃烧器具、CNCA-C10-01:照明电器。
截至目前,我中心已是以下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小功率电动机、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机动车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电动自行车头盔、汽车用制动器衬片、瓷质砖、家用燃气器具、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照明电器。
对强制性产品的认证检测,我中心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这些产品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的标准。对企业,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
我中心将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严格遵守认证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认证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同时,我们也欢迎广大市民和相关单位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共同推动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