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的第5(a)(2)项,环保署公布了关于23种属于生产前通知(PMNs)的化学物质重要新用途的规则(SNURs)。这些化学物质中的四种属于由环保署发布允许命令的《有毒物质控制法案》的第5(e)项。该行动要求打算制造、进口,或加工这23种化学物质中的任何一种人,为了由该规则指定作为重要新用途的行动,在开始该行动前至少90天向环保署通报。所要求的通报将为环保署提供机会评估预期的用途,并且如果必要,在其发生之前禁止或限制该行动。
该通报于2009年6月24日批准,将于8月24日生效。评议截止日期为2009年7月24日。更多信息请查阅官方公报:http://edocket.access.gpo.gov/2009/pdf/E9-14780.pdf
[下一篇] 欧盟REACH整合执行专案开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