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环境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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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非分阶段物质和分阶段物质,含致癌或诱突变物质的产品,受限物质,需要授权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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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化学物质注册、评估法案修订案。页数:50 使用语言:韩国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每年上市的超过1吨的分阶段物质应在一定期限内登记,负责物质注册的经营者应事先通报政府化学物质的名称,及预计生产或进口的数量等;•到目前为止,应当通报包含危险化学物质的产品。修订后的法案规定当产品中含致癌或诱突变危险物质超过0.1%时应当通报。•需要授权物质除非得到授权,否则不得生产、进口、使用或出售,免除使用授权的情况除外;•对于生产、进口、使用或出售禁用受限物质的人员,新制定了处罚规定。•危险化学物质的销售商应向购买危险物质的人员提供危险信息,无论是注册信息还是产品成分。 |
7. | 目的和理由:加强产品所含化学物质的安全性(防止加湿器消毒剂盒的循环)。 |
8. | 相关文件: 环境部(MOE)公告No. 2016-869(2016年12月28日)。 |
9. |
拟批准日期:
2017/06/30 拟生效日期: 2018/06/30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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