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新西兰 |
2. | 负责机构:商业创新与就业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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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橡胶和聚氯乙烯(PVC)制成的热水瓶。
ICS:[{"uid":"97.180"},{"uid":"83.140.99"}] HS:[{"uid":"40149001"}] |
5. |
通报标题:不安全商品(热水瓶)无限期禁止公告2016。根据公平贸易法1986第31条制定-由商业与消费者事务部部长发布公告。页数:5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不安全商品公告的作用是声明某些商品,即不符合BS1970:2006或BS1970:2012橡胶和聚氯乙烯(PVC)制成的热水瓶规范的小热水瓶为不安全商品,无限期禁止进口或供应新西兰。 |
7. | 目的和理由:热水瓶是第一个通过不安全商品公告从2004年起在新西兰接受管制的商品。本措施是在热水瓶相关的大量受伤事故调查之后提出的,包括老年人的住院和死亡。热水瓶的管制规定于2015年更新,通过临时不安全商品公告,以便包括基本标准BS1970:2012橡胶和聚氯乙烯(PVC)制成的热水瓶规范的更多现行版本。新西兰拟将不安全商品公告永久化。永久性公告可能包括有助于遵守要求的解释,特别是进口通关文件要求。继续要求能够使新西兰市场的热水瓶保持最低安全水准。 |
8. | 相关文件: 不安全商品(热水瓶)无限期禁止公告2016(讨论稿)。 |
9. |
拟批准日期:
在新西兰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生效 拟生效日期: 2016年12月18日之前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6年10月14日终止业务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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