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卫生及公共服务部(HHS)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1218]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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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磁疗仪系统。医疗设备。
ICS:[{"uid":"11.040"}] HS:[{"uid":"9018"},{"uid":"9022"}] |
5. |
通报标题:医疗设备;一般和整形外科设备;磁疗仪系统分类。页数:3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现将磁疗仪系统分到II类(特别管控)。适用于该类设备的特别管控在本法令中确定,将成为磁疗仪系统分类编纂语言的一部分。FDA现将此类设备归为II类(特别管控),以便为此类设备的安全和功效提供合理的保证。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 | 相关文件: 2016年9月21日联邦纪事(FR)第81卷第64761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21编第878部分。 |
9. |
拟批准日期:
2016/06/13 拟生效日期: 2016/09/2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无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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