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瑞典 |
2. | 负责机构:瑞典环境与能源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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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含有添加的固体塑料颗粒、用于去角质、清洁或润滑的淋洗类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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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修订在某些情况下与处理、进口和出口化学产品相关的禁令等法令(1998:944)页数:3 使用语言:瑞典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禁止向市场上投放含有添加的固体塑料颗粒、用于去角质、清洁或润滑的淋洗类化妆品。由已经化学改性的天然聚合物构成的塑料颗粒除外。若经证明,由天然聚合物作为原材料生成的塑料颗粒,能够快速生物降解成单体,并且不可能对水生生物造成损害,则同意减量。 塑料颗粒被定义为任何尺寸为5毫米或更小的、不溶于水中的塑料固体颗粒。 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1907/2006号欧盟法规第 3(5)条的定义,塑料被定义为可添加添加剂或其它物质的聚合物。 此禁令最早可能于2018年1月1日生效。若淋洗类化妆品于生效之日前已被投放瑞典市场,则过渡法规允许经销商在此禁令生效后6个月出售含有塑料颗粒的淋洗类化妆品。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本法规旨在减少向海洋、湖泊和河道中排放淋洗类化妆品中尺寸不足5毫米的塑料颗粒。海洋中塑料废物和微量塑料的数量越来越多,这是对海洋植物和野生动物的主要威胁之一。微米尺寸或以下的塑料颗粒可以通过废水处理进入受体,因此塑料颗粒最终会进入海洋、湖泊和溪流中。塑料颗粒在海洋环境中聚集。而海洋、湖泊和溪流中的微小的塑料颗粒可能损害水生生物并影响生物多样性。若水生动物摄入塑料颗粒还会导致塑料颗粒进入营养链。此外,已经在鳕鱼、黑线鳕,牙鳕和对虾中发现了微小的塑料颗粒。在瑞典,还在普遍商业化的重要物种,如蓝贻贝和海龙虾中发现了微小的塑料颗粒。使用如今的技术,不可能捕获并收集已经进入海洋环境的塑料颗粒。因此,有必要在源头采取措施,这将避免塑料颗粒进入海洋环境。有几个国家已经出台或即将采取措施,减少向海洋、湖泊和溪流中排放微小塑料颗粒。2015年12月,美国颁布了禁止制造和销售含有微珠的淋洗类化妆品(《2015年无微珠水域法案》)的法律。2017年3月,法国决定禁止将含有尺寸不足5毫米的、去角质或清洁用淋洗类化妆品投放市场(2017年3月6日第2017-291号法令)。此禁令将于2018年1月1日生效。缺乏限制性的措施无法达到本法规的目的。因此,本拟定措施是适当的,对于降低塑料颗粒对海洋、湖泊和溪流造成环境风险是有必要的。本法规适用于所有向瑞典市场上投放淋洗类化妆品的所有各方,因此不具有歧视性。 |
8. | 相关文件: 拟定技术法规草案和监管影响评估 |
9. |
拟批准日期:
未指定 拟生效日期: 2018年1月1日。此禁令最早可能于2018年1月1日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9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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