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环境保护局(EPA) [1322]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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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可再生燃料标准计划。 环保(ICS 13.020),燃料(ICS 75.160)
ICS:[{"uid":"13.020"},{"uid":"75.160"}] HS:[{"uid":"27"}] |
5. |
通报标题:可再生燃料标准计划:2018年的标准及2019年生物质柴油量页数:40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根据《清洁空气法》第211节,要求环境保护局(EPA)每年设定可再生燃料的百分比标准。 本措施提出了在2018年生产或进口的纤维素生物燃料、生物质柴油、先进生物燃料及适用于汽油和柴油运输燃料的可再生燃料总量的年度百分比标准。依照法定豁免权(在预计纤维素生物燃料的生产量低于法规规定的适用量时适用),环境保护局正在拟定低于法定适用量及2017年要求的纤维素生物燃料、先进生物燃料和可再生燃料总量的量的要求。 本措施中,我们也正在拟定2019年生物质柴油的适用量。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2017年7月21日的第82号《联邦公报》(FR)第34206页; 《美国联邦法规》(CFR)第40编第80部分。批准时将会在《联邦公报》上公布。 2017年7月18日公布的《可再生燃料标准计划》下的2018年的标准及2019年生物质柴油量的公众听证会(2017年8月1日) https://www.gpo.gov/fdsys/pkg/FR-2017-07-18/html/2017-14946.htm https://www.gpo.gov/fdsys/pkg/FR-2017-07-18/pdf/2017-14946.pdf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7年8月31日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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