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牙买加 |
2. | 负责机构:牙买加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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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玩具和玩物(
ICS:[{"uid":"97.200.50"}] HS:[{"uid":"95"}] |
5. |
通报标题:牙买加标准规范-玩具和玩物安全。页数:30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玩具和玩物安全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本标准涉及玩具和玩物安全。很难将对儿童可能产生危险的玩具的所有特性包括在一个标准中。不过,制造商、零售商和消费者必须始终牢记玩具的危险。由于存在与许多玩具有关的考虑因素,本标准的目的是提醒那些销售和购买玩具的人们注意消除明显的危险。玩具是针对根据年龄和使用玩具的能力与技能发育阶段划分的特定儿童群体设计、生产和销售的。本标准使生产对儿童产生低危险的玩具成为可能。某些事故和受伤是由于给儿童提供不适当的玩具导致的;或由于允许儿童玩耍存在缺陷、破损的玩具或以非预定用途使用导致的;或由于预定给大孩子的玩具给了不能理解玩具的小孩子-导致不正确使用的后果。玩具的正确选择决定属于牢记儿童的年龄、天性和心理与生理发育阶段的购买者。因此本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并未解除父母和教育者仔细挑选和选择玩具并在儿童玩耍时提供充分监督的责任。所有涉及消费者健康安全的标准都是强制性的。 |
8. | 相关文件: 牙买加标准规范-玩具和玩物安全公告将公布在牙买加官方公报增刊-公告、规章和法规。文件作为牙买加强制标准规范公布并且出售。 |
9. |
拟批准日期:
在牙买加官方公报增刊-公告、规章和法规上公布之时 拟生效日期: 在牙买加官方公报增刊-公告、规章和法规上公布之后6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7/10/28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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