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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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
ICS:[{"uid":"99"},{"uid":"67"}] HS:[{"uid":"16-22"}] |
5. |
通报标题:“食品标签标准”修订提案。页数:28 使用语言:韩国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食品标签标准”修订提案主要内容如下: •标签上必须声明的过敏原包括松果,并规定了单一成分食品过敏原标签免除指南; •要求在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添加剂包装上设置“小心轻放”符号; •如果包装上的图片与包装中的食品不完全匹配,则要求“配餐建议”免责声明; •如果使用除人参根以外的人参其它部分(如叶、果等),标签上必须声明准确成分以防止消费者误解; •要求在强酸性糖果的标签上设置免责声明“建议适量消费糖果”; •删除用透明塑料包裹的非加工食品标签豁免条件,制定小规模农户非加工食品标签豁免条件; •要求在100%果汁声明的还原果汁标签上声明食品添加剂; •成分名称和百分比必须在主显示面中声明,如果包装上的图片描述食品成分或声明成分名称。 |
7. | 目的和理由:向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信息,促进公共卫生。 |
8. | 相关文件: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 )预先公告No. 2017-363(2017年9月29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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