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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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含有受管制物质的药品(ICS 11.120)。
ICS:[{"uid":"11.120"}] HS:[{"uid":"30"}] |
5. |
通报标题:给相关利益方的公告-受管制药品及物质法案关于受管制物质销毁和个人医疗用途受管制物质国际旅行的相关规定修订提案。页数:3/3 使用语言:英语/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法律提案旨在提供一个长期解决方案以解决目前只能通过临时措施解决的三个存在问题的领域:由药剂师、医师和医院负责人销毁含有某些受控物质的无用库存;由个人将含有受控物质的处方药退还给药房销毁;携带个人医疗用受控物质进入或离开加拿大的个人。 本通报为利益相关方提供机会,评议加拿大修订麻醉品管制条例(NCR)、苯二氮卓类药物和其它目标物质条例(BOTSR)及食品药品管理条例(FDR-G) 第G部分,以解决确定的差异和不一致之处。本公告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之后,启动60天的评论期。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公共健康和公共安全。 |
8. | 相关文件: 2017年10月28日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第4128-4130页(英语和法语) |
9. |
拟批准日期:
预计2019年夏季 拟生效日期: 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I部分公布之后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7/12/26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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