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环保署(EPA) [1340]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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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滑行车辆排放。空气质量(ICS 13.040),道路车辆(ICS 43.020)。
ICS:[{"uid":"43.020"},{"uid":"13.040"}] HS:[{"uid":"87.03"}] |
5. |
通报标题:废除滑行车辆、滑行引擎和滑行装置排放要求。页数:8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环境保护署(EPA)提出废除重型滑行车辆、滑行引擎和滑行装置的排放标准和其它要求,根据清洁空气法案(CAA) 的解释,滑行车辆不构成清洁空气法案(CAA)第216(3)条所指的“新机动车辆”,滑行引擎被认定不构成清洁空气法案(CAA)第216(3)条所指的“新机动车引擎”,滑行装置不视为“不完整”的新机动车辆。根据这一解释,EPA根据清洁空气法案(CAA)第202(a)(1)条缺乏对滑行车辆、滑行引擎和滑行装置进行管制的权力。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2017年11月16日联邦纪事(FR)第82卷第53442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0编第1307和1068部分。批准时公布在联邦纪事。 •G/TBT/N/USA/1011-中型和重型发动机及车辆温室气体排放和燃料效率标准-阶段2及所有后续补遗和勘误。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8/01/0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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