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牙买加 |
2. | 负责机构:牙买加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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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化妆品(ICS:71.100.70)。
ICS:[{"uid":"71.100.70"}] HS:[{"uid":"3304"}] |
5. |
通报标题:牙买加化妆品标准规范-第2部分:用于制备化妆品的水页数:18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制备化妆品的水的一般要求。适用于所有以水为基本原材料的化妆品。还包括用于生产水的系统设计和维护规范。 已经考虑到物理、化学和细菌性质可能影响消费者健康的临界水平。 |
7. | 目的和理由:化妆品的使用是普遍的。因此确保这些产品的安全性和高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加工水是生产化妆品的基本原材料,因此其物理、化学和微生物含量必须加以规定和控制。本标准作为准则为生产商规定了用于制备化妆品的水必须遵守的要求。本标准应与标准JS 170第1部分一起解读。 |
8. | 相关文件: 牙买加化妆品标准规范-第2部分:用于制备化妆品的水的公告将公布在牙买加官方公报增刊-公告、规章和法规上。该文件作为牙买加强制标准规范公布并且出售。 |
9. |
拟批准日期:
在牙买加官方公报增刊-公告、规章和法规上公布之日 拟生效日期: 在牙买加官方公报增刊-公告、规章和法规上公布之后6个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8/01/13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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