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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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化妆品。
ICS:[{"uid":"71.100.70"}] HS:[{"uid":"3304"}] |
5. |
通报标题:“化妆品安全标准法规”修订提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修订提案旨在: -规定了非故意包含的镍(禁用物质)的检测限值和检测方法; -扩大了依替膦酸、十六烷基三甲基氯化铵、硬脂基三甲基氯化铵和山氯化三胺的使用范围; -从化妆品许可防腐剂清单(G/TBT/N/KOR/693)中删除的氯乙酰胺、对羟基苯甲酸苯酯、水杨酸苯酯添加到化妆品物质的否定清单中,明确出于安全原因这些物质不再被允许用于化妆品中; -增加了一种新的测试方法用来测量直发和烫发产品中的还原剂含量。 |
7. | 目的和理由:化妆品安全 |
8. | 相关文件: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公告No. 2017-441 (2017年12月8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2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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