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5日,巴西通过WTO发布G/TBT/N/BRA/769通报,通过RDC Nº 195号决议规范香烟产品的包装要求和健康提醒。
这项决议适用于巴西国内销售、生产以及进口的所有香烟产品。根据决议规定,所有烟草制香烟产品的一级和二级包装,都应包含该类产品使用所带来危害的健康提醒,以及禁止向低于18周岁儿童销售的信息。根据决议,附录中的样式,所有健康提醒和禁售信息应以清晰易读和表面强调的形式印刷在外包装上,不得改变样式元素间的比例及图形参数。
该决议规定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WHO FCTC),该公约由世界卫生组织的成员国在2003年5月21日采用,巴西在2003年6月16日签署了该项公约。
该决议废除了2003年11月21日的RDC 335决议,2004年7月7日的RDC 168决议,2007年2月15日的RDC 10决议,2013年5月23日的RDC 30决议,2013年9月3日的RDC 43决议及2015年4月10日的RDC 14决议。
该决议拟在发布之日起采用,预计生效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
附:部分包装样式
来源及更多信息参见:http://tbtims.wto.org/en/RegularNotifications/View/139322?FromAllNotifications=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