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泰国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室(OCPB)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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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含有液体化学物质的手机和平板电脑包装配件(包装箱)。
ICS:[{"uid":"99"}] HS:[{"uid":"8473"}] |
5. |
通报标题:标签委员会公告草案No.. (B.E...): 含有液体化学物质的手机和平板电脑包装配件(箱)应标明为受控产品页数:1 使用语言:泰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室(OCPB)提出了标签委员会公告草案No.. (B.E...): 含有液体化学物质的手机和平板电脑包装配件(包装箱)必须以比其它声明大的字体、永久显示的方式、与产品不同的颜色显示警告文字“危险液体泄漏”。 在本公告中,“含有液体化学物质的手机和平板电脑的包装箱”是指保护包含癸烷、壬烷、庚烷和草酸或其它酸性化学物质的手机和平板电脑的保护装置。 |
7. | 目的和理由:安全和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消费者保护法B.E. 2522 (1979) •标签委员会公告:受标签控制的标签特征B.E. 2541 (1998),9月23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后3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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