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西 |
2. | 负责机构: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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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HS 24。
ICS:[{"uid":"65.160"}] HS:[{"uid":"9890"}] |
5. |
通报标题:2017年12月14日决议RDC Nº 195。2017年12月18日重新公布(DOU 241,142/146),2017年12月19日重新公布(DOU 242,154/156)。页数:16 使用语言:葡萄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决议规定了吸烟烟草制品的包装和健康警告要求。 本决议适用于所有在国内销售的国产和进口的吸烟产品。所有吸烟烟草制品的一次和二次包装应包含使用此类产品造成健康危害的警告以及本决议规定的禁止向18岁以下儿童出售的信息。所有健康警告和禁止向18岁以下儿童出售信息必须按照本决议附件中的模式、不改变元素之间比例以及图示参数,以高分辨率、明显地突出地印刷在包装外部。 本决议的规定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成员国于2003年5月21日通过并于2003年6月16日由巴西签署、经2006年1月2日法令No.5,658颁布的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WHO FCTC),及随后由缔约方大会批准的执行准则。 本决议撤销2003年11月21日决议RDC 335; 2004年7月7日决议RDC 168; 2007年2月15日决议RDC 10;2013年5月23日决议RDC 30;2013年9月3日决议RDC 43和2015年4月10日决议RDC 14。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保护人类健康。 |
8. | 相关文件: (1) 2017年11月15日巴西官方公报第1部分第172/181页;(2) 1999年1月26日法案nº 9.782;法案nº 9.294/96;法令nº 2.018/96;(3)巴西官方公报;(4)不适用。 |
9. |
拟批准日期:
公布之日 拟生效日期: 2018/05/25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无评议截止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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