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药品
ICS:[{"uid":"11.120.10"}] HS:[{"uid":"30"}] |
5. |
通报标题:关于调整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页数:10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为优化药物临床试验审评流程,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提高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质量与效率,参照国际先进经验,特制订本公告。本公告按照药物临床试验审评流程分为沟通交流会议的准备与申请、沟通会议的召开、临床试验的受理与审评审批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四个部分,并有沟通交流会议申请表、沟通交流会议资料要求与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申报资料要求三个附件。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 ]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X ] 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 ] 保护环境[ ] 质量要求[ ] 消费者信息,标签 [ ] 与国际标准协调 [ ] 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 [ ] 未指明 [ ] 其他 [ ]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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