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环保署(EPA) [1359]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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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空气排放源,质量(ICS 03.120),环境测试(ICS 19.040),空气质量(ICS 13.040)。
ICS:[{"uid":"13.040"},{"uid":"03.120"},{"uid":"19.040"}] HS:[{"uid":"9907"}] |
5. |
通报标题:修订空气排放源测试法规页数:21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措施提出修订和更新排放源测试法规。法规提案包括对包含不准确测试规定的修订,更新过时程序以及批准为测试人员提供更大灵活性的替代程序。修订将提高数据质量,但不会对排放源所有者或经营者施加新的实质性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2018年1月26日联邦纪事(FR)第83卷第3636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0编第51、60 和 63部分。批准时公布在联邦纪事。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8/03/27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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